关于2024年度宁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

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集中参保缴费时间

集中参保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2月25日,缴费截至2023年12月27日。

本次参保所属医保待遇享受周期为2024年1至12月,共12个月。

二、参保对象和缴费标准

(一)参保对象

1.本市户籍6周岁以下婴幼儿(以下简称“婴幼儿”);

2.本市范围内各类中学(含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具有本校全日制学籍的在册就读学生(以下简称“中小学生”);

3.本市户籍6周岁(含)以上18周岁(含)以下未在本市入学的其他未成年人(以下简称“其他未成年人”);

4.本市范围内各类高等院校(含技师学院)、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籍本专科学生、全日制学籍研究生(以下简称“大学生”);

5.本市户籍18周岁以上的成年居民(以下简称“成年居民”);

6.非本市户籍人员。居住在本市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本市有效居住证参加我市居民医保,其中,0-6个月新生儿,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本市基本医保且待遇正常的,可由父母一方持户口本(或出生医学证明)及父母一方的本市有效居住证为其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

(二)缴费标准

关于2024年度宁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

(年龄计算以参保年度起始前一天,即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

非本市户籍参保对象参加我市居民医保时,不能重复参保,个人缴费、财政补助和待遇标准按照本市户籍同类参保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本市户籍的以下六类人员,其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由政府全额补助: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含困境儿童),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

三、参保和缴费方式

(一)参保方式

1.成年居民、婴幼儿、其他未成年人

参保登记方式和去年基本一样,对于集中参保期前正常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且符合2024年度参保条件的对象,视为续保人员,默认按原参保类别继续参加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直接办理缴费手续。

对于已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具体为:本市户籍已注销或已迁出人员、非本市户籍且居住证已失效人员等须重新取得参保资格后办理参保手续。

对于参保身份发生变化的人员,具体为:从参加婴幼儿档变更为参加中小学生档(含其他未成年人)、从参加中小学生档(含其他未成年人)变更为参加大学生档或成年居民档,须重新办理参保手续。

具体参保手续办理途径:

(1)可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事项,办理参保手续。

(2)可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至户籍所在地(非本市户籍人员持规定的材料至居住地)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参保手续,由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携带代办人身份证。

(3)可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至就近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自助服务机上办理参保手续。

2.中小学生和大学生

本市全日制学籍学生,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办理参保手续。

暂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符合参保条件并选择参加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须重新办理参保手续。

(二)缴费方式
       1.成年居民、婴幼儿、其他未成年人

完成参保手续后可通过“宁波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市民中心”中的“税务”服务、“宁波税务”APP、宁波市电子税务局(https://etax.ningbo.chinatax.gov.cn)、“浙里办”APP进行缴费。注意:若出现因数据传输延时造成缴费不成功,建议在办理参保手续完成30分钟后再进行重试。

2.中小学生和大学生

本市全日制学籍学生,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办理缴费手续。务必要在接到学校的缴费通知后再办理,避免因缴费信息尚未生成而无法缴费。

关于2024年度宁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

一、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

1.参保政策更包容。为持续加大对“一老一小”的保障力度,进一步放宽非本市户籍新生儿参保限制。在本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0-6个月新生儿,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本市基本医保且待遇正常的,可由父母一方持户口本(或出生医学证明)及父母一方的本市有效居住证为其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手续。

2.提高医保门诊待遇。2024年度起,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4000元提高到5000元。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二、集中参保期内出生的新生儿如何参保

宁波市户籍婴幼儿可在出生次月起三个月内到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或通过浙里办APP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手续,并通过“宁波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市民中心”中的“税务”服务、“宁波税务”APP、宁波市电子税务局(https://etax.ningbo.chinatax.gov.cn)、“浙里办”APP进行缴费。参保缴费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若自出生之日至参保时跨两个医保年度的(医保年度为每年1月-12月),则需缴纳两个医保年度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后,待遇方可从出生之日起追溯。

居住在我市的非本市户籍的0-6个月新生儿,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本市基本医保且待遇正常的,可由父母一方持户口本(或出生医学证明)及父母一方的本市有效居住证为其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

三、本市户籍免缴对象如何参保
本市户籍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含困境儿童),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其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由政府全额补助。免缴身份无需主动申报,由医保部门通过共享民政、残联等部门身份数据主动识别参保。

四、老年人不会用手机如何进行参保缴费

已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老年居民,无需办理参保手续,由家人代为通过“宁波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市民中心”中的“税务”服务等进行缴费或前往户籍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确认缴费。

新参加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本市户籍老年居民,可由家人代为通过“浙里办”APP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手续;也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前往户籍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参保手续,由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携带代办人身份证。

本文转载自宁波市医疗保障局,本文观点不代表宁波大病医疗救助指南立场。

Like (0)
Donate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相关推荐

  • 维全特(培唑帕尼片)——晚期肾细胞癌

      项目介绍:维全特患者援助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中华慈善总会接受瑞士诺华公司捐赠维全特药品而开展的患者援助项目,正式启动于2017年8月。项目旨在帮助所有符合维全特(培唑帕尼片)中国主要适应症的患者减轻经济负担,得到维全特药品援助。   援助对象:晚期肾细胞癌(18周岁以上),且在维全特治疗中获得显著疗效的中国大陆贫困患者。   对于自愿申请加入项目,…

    2022年8月9日
    02.4K
  • 登录善网找资源:一张网联万家善心

    宁波慈善医疗联合众筹网络,是由宁波慈善系统建立的本地大病医疗众筹求助平台,旨在为身患重大病、急病的困境人群提供免费的众筹信息发布。此网络的简介、求助发起需知、运行模式、医疗众筹发起步骤、求助咨询专线和项目组咨询。

    2022年7月29日
    0937
  • 恩莱瑞(枸橼酸伊沙佐米胶囊)——多发性骨髓瘤

      项目介绍:恩莱瑞患者援助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在武田中国的大力支持下,中国癌症基金会开展的患者援助项目,旨在为低保及低收入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提供恩莱瑞®药品援助,以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提高患者生存质量。中国癌症基金会下设的恩莱瑞患者援助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负责项目的运行和管理。项目运行日期: 2018年5月——2020年5月   援助对象: …

    2022年8月9日
    01.3K
  • 白血病——爱佑慈善基金会爱佑天使项目

      机构介绍:“爱佑天使”项目最初是将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作为主要救助病种,为了惠及更多患病家庭,从2017年7月起,救助病种逐步扩展至儿童血液病全病种,并资助造血干细胞移植。2018年正式明确定位为孤贫血液病及肿瘤患儿医疗救助项目。   救助病种: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   其它病种可在患儿确诊后,咨询“爱佑天使”项目…

    2022年8月9日
    0967
  • 宁波市特殊药品名录

    宁波市医疗费新标准和大病保险特殊药品名单。

    2022年7月26日
    01.1K

联系我们

0574-2798801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