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介绍:秉承中国癌症基金会的一贯宗旨,为促进中国癌症防治事业的发展,中国癌症基金会与辉瑞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共同开展了“赛可瑞患者援助项目”。
援助对象:
符合以下赛可瑞适应症的贫困和低收入患者:
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的非小细胞肺癌CNSCLC);
R0S1阳性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年满18岁的大陆患者,同时患者接受援助前使用的赛可瑞药品必须是中国大陆包装。
申请流程:
详见网址:http://www.cfchina.org.cn/list.php?catid=342
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100061-9分箱(只接收邮政特快专递EMS)
中国癌症基金会赛可瑞患者援助项目办公室
新申请援助患者咨询电话:010-67116112
(咨询内容包括:申请流程咨询、申请材料准备、申请中补充材料等问题)
己接受援助患者咨询电话:010-67194642
(咨询内容包括:前置随访领药审核、转诊、超时未领药等问题)
项目邮箱:skrcfc@163.com
赛可瑞患者援助项目官方网站地址:http://www.cfchina.org.cn/list.php?catid=339
特别说明:
2018年1月1日起赛可瑞被纳入浙江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基金会依据浙江省省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下发的《浙江省大病保险特殊用药管理服务协议》,对符合“赛可瑞患者援助项目”申请条件的浙江大病保险政策的参保患者调整援助方案,具体为:
1.Ⅰ期:第一年患者服用赛可瑞3个治疗周期(3瓶),证实安全有效,且没有严重副作用,经项目办审核批准后,进入随访领药,可获得9个治疗周期的援助药品(最多不超过9瓶)。
申请时间:服药1.5瓶后即可提交申请材料。
2.Ⅱ期:Ⅰ期援助结束后经项目指定医生评估仍需继续赛可瑞治疗且有申请意向的患者,第二年患者服用赛可瑞1个治疗周期(1瓶),经项目办审核批准后援助至治疗结束。
申请时间:Ⅰ期第9瓶援助药品用完后,即可提交申请材料。
调整方案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浙江大病保险政策的参保患者申请援助项目时需提供:(1)参保凭证;(2)发票复印件加盖医保经办机构章或实时结算的发票原件;其他申请流程不变。申请网址:详见网址:http://www.cfchina.org.cn/list.php?catid=342
具体医保报销政策可向浙江省各地市医保的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关于援助项目事宜可咨询协管专员或致电项目患者咨询电话。
杭州、温州协管专员熊英:18989863408
宁波协管专员许佩红:15316800603
项目患者咨询电话:
010-67194642、010-67116112
浙江的非参保患者可仍按原方案及流程正常申请“赛可瑞患者援助项目”。希望广大患者、家属及各医院项目指定医生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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