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宁波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指南

一、集中参保缴费时间

  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2月25日。

  本次参保所属医保待遇享受周期为2024年1至12月,共12个月。

  二、参保对象

  1.宁波户籍6周岁以下婴幼儿(以下简称“婴幼儿”);

  2.宁波范围内各类中学(含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具有本校全日制学籍的在册就读学生(以下简称“中小学生”);

  3.宁波户籍6周岁(含)以上18周岁(含)以下未在宁波入学的其他未成年人(以下简称“其他未成年人”);

  4.宁波范围内各类高等院校(含技师学院)、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籍本专科学生、全日制学籍研究生(以下简称“大学生”);

  5.宁波户籍18周岁以上的成年居民(以下简称“成年居民”);

  6.非宁波户籍人员。居住在宁波的非宁波户籍人员可持宁波有效居住证参加宁波居民医保,其中,0-6个月新生儿,其父母一方已参加宁波基本医保且待遇正常的,可由父母一方持户口本(或出生医学证明)及父母一方的宁波有效居住证为其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

  三、如何办理参保

  第一类正常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在参保身份没有变化的情况下,符合参保条件的,通过系统批量设置自动续保,不需要重新办理参保手续,只要按照税务部门要求完成缴费即可。

  第二类当前已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比如,户籍已经从宁波迁出的人员,或者非宁波户籍而且居住证已经失效的人员,都需要在重新取得参保资格后,再通过浙里办、浙江政务服务网等渠道重新办理参保手续。

  第三类参保身份发生变化的人员。比如,今年的一年级新生,参保类型从婴幼儿变为学生;随着年龄增长,参保类型需要从中小学生变更为大学生或成年居民。对于此类人员,还是需要重新办理参保手续。

  第四类是在宁波就读的全日制学籍学生,由各所在学校统一安排办理参保手续。暂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符合参保条件并选择参加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须重新办理参保手续。

  具体参保手续办理途径:

  (1)可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事项,办理参保手续。

  (2)可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至户籍所在地(非宁波户籍人员持规定的材料至居住地)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参保手续,由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携带代办人身份证。

  (3)可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至就近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自助服务机上办理参保手续。

  四、缴费方式

  1.成年居民、婴幼儿、其他未成年人

  完成参保手续后可通过“宁波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市民中心”中的“税务”服务、“宁波税务”APP、宁波市电子税务局网站、“浙里办”APP进行缴费。

  注意:若出现因数据传输延时造成缴费不成功,建议在办理参保手续完成30分钟后再进行重试。

  2.中小学生和大学生

  宁波全日制学籍学生,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办理缴费手续。务必要在接到学校的缴费通知后再办理,避免因缴费信息尚未生成而无法缴费。

  五、集中参保期内出生的新生儿如何参保

  宁波市户籍婴幼儿可在出生次月起三个月内到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或通过浙里办APP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手续,并通过“宁波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市民中心”中的“税务”服务、“宁波税务”APP、宁波市电子税务局网站、“浙里办”APP进行缴费。参保缴费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若自出生之日至参保时跨两个医保年度的(医保年度为每年1月-12月),则需缴纳两个医保年度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后,待遇方可从出生之日起追溯。

  居住在宁波的非宁波户籍的0-6个月新生儿,其父母一方已参加宁波基本医保且待遇正常的,可由父母一方持户口本(或出生医学证明)及父母一方的宁波有效居住证为其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

  六、宁波户籍免缴对象如何参保

  宁波户籍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含困境儿童),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其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由政府全额补助。免缴身份无需主动申报,由医保部门通过共享民政、残联等部门身份数据主动识别参保。

  七、老年人不会用手机如何进行参保缴费

  已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老年居民,无需办理参保手续,由家人代为通过“宁波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市民中心”中的“税务”服务等进行缴费或前往户籍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确认缴费。

  新参加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宁波户籍老年居民,可由家人代为通过“浙里办”APP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手续;也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前往户籍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参保手续,由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携带代办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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